小儿腹泻的正确液体补充原则
小儿腹泻的正确液体补充原则
①口服ORS液——轻、中度脱水而无严重呕吐者。
按轻度脱水50ml/kg、中度脱水80~100ml/kg喂服,于4~6小时喂完。
期间应照常饮水,防止高钠血症的发生;眼睑出现水肿,应停止服用ORS液,改用白开水;新生儿或心、肾功能不全、休克及明显腹胀者不宜应用ORS液。
②静脉补液——中度以上脱水。
3~4小时排尿——血容量恢复。
皮肤弹性及眼窝凹陷恢复——脱水已纠正。
尿量多而脱水未纠正——输入的液体葡萄糖液比例过高。
眼睑水肿——电解质溶液比例过高。
提示:
口服ORS液适用于:轻、中度脱水且无严重呕吐者。
静脉补液适用于:中度以上脱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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